广西快3一定牛彩票网 www.kb4q.cn 信息编号:WX20170000642
咨询人:匿名
答复人:纳税咨询/12366咨询中心/浙江省地方税务局
反映时间:2017-01-02
反映内容:员工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及住宿费用可否列支为职工教育经费?
答复时间:2017-01-03
答复内容:您好:根据《关于转发财政部《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》(浙财企字〔2006〕181号)附件规定:
(五)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:
1.上岗和转岗培训;
2.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;
3.岗位培训、职业技术等级培训、高技能人才培训;
4.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;
5.特种作业人员培训;
6.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;
7.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、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;
8.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;
9.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;
10.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;
11.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。